
集團副總經理羅振宇赴常德與常安高速業主合同談判
10月15日,集團副總經理羅振宇赴常德與常安高速業主合同談判。會后,羅振宇要求各參建分(子)公司,要充分認識到該項目的特殊性,盡快根據項目實際形成合同修改意見、以書面形式呈交業主,為未來順利施工做好扎實工作。
常安高速原是一個BOT項目,已停工兩年多。省委省政府要求,由省高管局接管該項目,并要求明年年底通車。項目具有施工任務緊、協調任務重、各類糾紛多的特點,這也是項目的特殊性所在。與業主合同談判后,羅振宇立即組織各分(子)公司相關負責人員召開碰頭會,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。羅振宇要求,一是各分(子)公司負責人要加快落實項目部人員的組建和上報,派遣精兵強將到項目中來,特別是要安排有豐富協調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職負責項目協調工作,同時對合同條款的修改意見要以書面的形式呈交業主;二是項目經理及各工區負責人要立即對施工現場進行踏看,盡快確定項目部、拌合場、預制場、鋼筋加工場、實驗室等駐地建設的選址;三是各分(子)公司要對項目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把關,確保按時、保質的完成項目建設。
集團總經理助理、工程管理部部長楊春會,通泰公司、通盛公司、十分公司、長江分公司等分(子)公司負責人、項目經理一同前往合同談判。
次日,羅振宇赴常德沅水四橋和石龜山橋項目檢查。(工程管理部 孫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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